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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为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将“青春梦”融入“中国梦”,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全体学生开展201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正能量 共筑美丽中国梦
    二、活动形式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团队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与个人自选课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团队项目由各系、各学生团体和组织自行组团申报,学院将选拔一批重点团队给予经费重点支持;个人实践可根据自身实际安排社会调研、志愿服务、实习见习等活动。
    三、活动内容
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凝聚青春正能量,共筑美丽中国梦”为主题,以“寻梦行动、追梦行动、筑梦行动、圆梦行动”为主线,重点开展人物访谈、社会调查、岗位实习、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活动,通过参观考察、深度访谈、亲身实践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国梦”实践活动。
    (一)寻梦行动—皖江学子访谈
以“皖江情?中国梦”为主题,自拟脚本,自定计划,访谈已毕业的校友,记录他们追求人生梦想的经历、所得与所感,根据他们对生活和梦想的追求,制作微电影或拍摄系列照片展示皖江学子的寻梦之路。
    (二)追梦行动—社会调查
积极引导我院学生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开展社会调查活动,通过围绕社会热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素材,在调查的前提下形成科学的调研报告,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用青春追逐伟大的梦想。
   (三)筑梦行动—岗位实习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广大学生到本专业学习有关的岗位去见习,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实习单位献计献策,通过实践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同时,通过亲身感知去学习劳动者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为未来人生发展筑梦。
   (四)圆梦行动—志愿服务
积极鼓励我院大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帮扶、法律援助、爱心家教、公益劳动等形式的实践活动;积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指导未成年人阅读优秀书籍,倡导文明上网;深入孤儿院、养老院等福利院从事公益劳动,通过这些具体的活动去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为更多弱势群体去圆梦。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立项准备阶段(5月17日—5月30日)
各系、各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广大同学积极申报。学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学术兴趣、技能特长等组建社会实践团队,认真制定社会实践方案;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团,每队总人数控制在20以内,同时,安排1名指导教师,并尽量保证团队中有家庭居住地在实践地的成员。
    (二)材料报送阶段(5月31日17:00前)
各系须将审核通过的《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及《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院级重点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加盖系部公章,统一汇总、排序后于5月31日17:00前报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544358197@qq.com。各系限上报院级重点团队1-3个,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项目评审阶段(6月上旬)
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请各参与立项的团队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现场汇报。学院根据汇报评审情况,确定拟资助的重点团队。
    (四)举行重点团队授旗仪式(6月中下旬)
学院将结合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举行“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授旗仪式暨‘皖江情?中国梦’毕业生欢送晚会”。 
    (五)项目实践阶段(7月—8月)
    各实践团队根据项目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要做好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各重点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六)总结评比阶段(9月—10月)
    下学期开学第二周,以系为单位统一收取各重点团队、个人的社会实践成果(实践团队活动总结、社会实践论文或社会调查报告、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活动照片、媒体报道等),学院将组织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并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会和成果展,深化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同时,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学院成立暑期社会活动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闫蒙钢
    副组长:李裕鑫
    成 员:余本玉 戴长江 汪启年 周淑芳
    余国传 侯 超 周新胜 赵 平
    周海燕 韩雪松 钱奇佳 张 萍(外)
    余尚文 秦忠基 芮道荣 张 萍(经)
    刘玉龙 伍旭中 周双六 张更立
    郜贻红 李 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周新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系同时成立以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系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系团总支书记为主任,各辅导员和指导教师为成员的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检查、协调本系暑期社会活动的开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明晰责任、认识自我、了解社会、探求真知、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鼓励和组织本系学生积极组队,并为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加强指导,求真务实。各系要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实践成果,努力提高我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科技含金量和学术附加值。同时,各系要注重建立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常态化发展。
    (三)落实保障,确保安全。各系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同时鼓励各实践团队寻求社会支持筹集经费,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做好安全预案工作,确保参与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加强报道,营造氛围。各系要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通过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皖江潮》报纸、《团学通讯》等平台对于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杰出个人的突出事迹予以及时报道;同时,积极联系校外媒体宣传报道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成绩,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扩大学院的影响力,树立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